這次在台中租屋碰到好房東太太,房東姐妹花在這一社區持有超過四戶以上,卡說台灣的租屋市場很有趣,從他剛來台灣到這次再度回台租屋,隨機租了三個地方的房屋持有人都是女性,來簽約和談細節的也都是女性,他問:「這裡女性持有房地產的比例很高嗎?」
嗯,就我所知的確是女性比例高些,從我在台北租屋五次的經驗,房東四女一男,在房仲上班的朋友也有提過。
1) 阿嬤家是在阿嬤的名下
2) 最親近的大姑家的屋子在大姑的名下
3) 朋友表示自住屋子的話,年輕一點的夫妻共同持有的不少,年長的夫妻以太太的名字持有的過半,但如果是單純的投資物件,男性持有的比例會高一些。
在西班牙,我聽到的故事是,男男女女都愛買房,持有性別很平均,愛買房的主因是自從經歷過金融海嘯之後,原本就很倚重觀光的西班牙出現巨量的失業人口(觀光收入佔GDP15%左右),那些有屋子住且房貸已經付完的人,在這段經濟復甦的漫漫長路中,覺得嗯~至少還有房子住,那些房貸還沒繳完的人,政府也有相關的延遲繳款措施,這群人也覺得,嗯~至少還有自己的房子可住。在沒有查數據的情況下,當然也有可能是我的隨機抽樣偏差。(我說了一段廢話…?)
雖說買的人多,但年輕的一倍因為國家的失業率長年居高,買不起,只能用租的,然後當地法律非常保護租屋者,例如沒繳房租、沒繳水電費,房東也不可以趕租戶出去,因為租戶的人權、居住權非常大,而且警察也不會管這件事,只能自己花律師費上法院,如果法官判決下來是租客要搬離,租客還是可以選擇強占不走,再說一次,警察也不會管,其他官方渠道也會跟你說sorry然後兩手一攤,要自費一筆錢請法院強制執行 & if you are lucky,你才有辦法把你的租戶請走,一般來說這一串行動耗時6個月到3年,但這時候可能他也已經把你的房子弄的殘破不堪了。
卡說有很多舊式的租約(老租約通常是老人家很久以前簽的),內容不像現在的合約比較詳盡,所以租戶可合理地無限期付著不符合通膨指數的早年租金數額一直住到過世為止,乾瞪眼的屋主們可以在老人過世後把他的孩子們趕出去,屋主如果等不下去的話,可以把房子賣給專門低價收購這種「有老租客賴著不走的屋子」的公司。類似台灣「買賣不破租賃」的概念,但當地人給出的詞比較難聽,說是有bug的屋子。
租戶如果不繳房租、不繳水電的話,他不就會搬走了嗎?呃,只是這房子是你的,政府還是會把你找來買單或直接扣帳,如果你主動幫租戶斷水斷電斷瓦斯,租戶可以告你;私自換鎖,不可以;幫他把他的東西搬出去,不可以;如果你進屋內以武力強行拉租戶走,租戶可以告你。
聽到這我感嘆了一下,歐洲國家的人權和居住權就是不一樣。(誤
所以如果日後你去西班牙租屋,屋主要求看你的身份文件、工作合約、繳稅記錄、存款記錄,都是很合理、很常見的情況。我覺得台中的情況很有趣,台中因為八大行業多,屋主都會小心再小心,確認再確認,在來台中之前我都覺得台灣社會用的是善良互信結構,提早搬出如果有找到下一個租客,屋主還會退你全額押金,真好!目前的房東太太人很好,聊天中告訴我有很多香港人移民來這,這是另外一個故事,等我訪問完香港鄰居再跟大家分享。
本日問答:
你身邊的房子都是女性的or男性的?
你有遇過什麼有趣或痛苦的租屋/出租經驗嗎?